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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未必全交: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_烟台

不住未必全交: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请问是不是这样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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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房屋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登记确认。目前,我市相关政策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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