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交易过户 > 南京税费计算 > 你好!我在2010年12月签了一份未满5年的二手房购买合同,当时是差额交营业税。但还没等过户交税,2011.1——南京

你好!我在2010年12月签了一份未满5年的二手房购买合同,当时是差额交营业税。但还没等过户交税,2011.1——南京

你好!我在2010年12月签了一份未满5年的二手房购买合同,当时是差额交营业税。但还没等过户交税,2011.1.28国家出台政策要全额交营业税,目前要多出几万的营业税。多出的营业税不知由哪方交?因为当时在签合同前签了一份居间协议,协议上标明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但正式合同上包括补充条款没有提及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只有一个条款是说按国家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缴纳税费。请问可以要求多出的营业税由卖方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x****3 热心网友

    您好,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具体税费要看您的鉴证时间,1.28日之前的可按照之前的营业税缴纳,否则则按照新的标准缴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