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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因工作关系,于2008年在宜昌参保而且落户口宜昌; 我本人刚刚离职…[宜昌]

我和我老公因工作关系,于2008年在宜昌参保而且落户口宜昌; 我本人刚刚离职、现无工作,公积金在宜昌缴纳五年 我老公于2013年6月离职,现在在嘉兴工作并参保和缴纳公积金已有五个月(我们户口仍在宜昌的单位) 2013年11月份我们在嘉兴以双方名义商贷购买第一套房,现在处于刚开始还贷阶段,请问我的公积金能否一次性取出来用于提前还贷(贷款是我老公名义,我属于受益人,因为购房上有我的名字) 如果可以我(或者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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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7 热心网友

    您好!您老公应在嘉兴工作一年以上,且在购房所在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才能申请提取。您可以参阅公积金官网办事指南窗口《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或《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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