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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东和我们签订的租凭协议,但是二手房东没有给钱一手房东,一手房东来要钱,有没有相关的法律。

新工厂建在一栋出租屋楼下,二手房东和我们签订的租凭协议,交了4个月房租,还有押金,过年前又让我们先交了两个月房租,但是二手房东没有给钱一手房东,现在二手房东携款离开,一手房东来要钱,不然断水断电。 因为需要生产就又交了押金和已经交过的房租。 我应该交这个钱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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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热心网友

    您好,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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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押金的作用是保障房屋所有人的相关权益;同时用于租赁房违反租赁合同时给房屋所有者带来损失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办法》之规定:   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房屋拥有人可以和承租人协商收取押金,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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