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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都有建房申请,那样合法吗、只是签了卖的房和多少钱,买卖不合法我能否要回我的宅基地或者补偿

我有一处住宅,十年前卖给了城里人了,签了协议,同大队也签了一份我不能回村要宅基地的协议;之后大队又批了在我院宅基地上盖了房子,两家都有建房申请,同我签协议的那人不是房屋的主人而是她的儿子。她们都是城里人,现在他儿子户口又迁回城里,是否对我无力。我们当时卖房子只通过大队,没有做过公正,那样合法吗、大队能做主吗、我们没有做转户手续,只是签了卖的房和多少钱,而且是我卖房当天她【他】们就同大队签了盖房申请了。问;现在哪里拆迁,买卖不合法我能否要回我的宅基地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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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热心网友

     1,如果受让方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的,转让方就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2,如果转让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受让方虽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一,但是不符合宅基地的受让条件的(一户一宅),也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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