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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到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双方买卖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仍归于我爷爷所有?宅基地补偿款到底应该归谁人所得?

请教各位律师: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一处我爷爷当时留下的房子以3000元价格卖给了同村村民,而且已签了合约,现在碰到房屋拆迁一事,请问;拆迁中房屋与宅基地补偿款是否都属于买受人所得?我了解到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双方买卖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仍归于我爷爷所有?宅基地补偿款到底应该归谁人所得?只是我奶奶爷爷还有那买受人都已相继过世。还望律师告知详情。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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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8 热心网友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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