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买房风险 > 她在单位被人排挤,她当时说想结婚买房,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是怎么签的.反正就是有了这么个协议按照协议最后关于定金是这么写的:

她在单位被人排挤,她当时说想结婚买房,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是怎么签的.反正就是有了这么个协议按照协议最后关于定金是这么写的:

房子是联名的.我占1%.我跟她之前是同事,但是,她在单位被人排挤,我看不过眼,她当时说想结婚买房,买不到便宜的,所以,我才帮她的.当时,我找人拿了之后,她又说不要了.我不好驳朋友的面子,就自己下了定,签了预售合同.签了合同后两天,她又跑来找我(其实,她一直在跟那个楼盘的工作人员有联系),说要,还在我面前哭啊什么的.我就答应了.这个协议,说实话,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是怎么签的.反正就是有了这么个协议按照协议最后关于定金是这么写的:"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N作为本合同的履约定金,如甲方按上述约定旅行义务并使该合同履行成功,则此定金将用于抵扣甲方向开发商所支付的定金,甲方在开发商处所交定金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其义务,则甲方须双倍反还定金。"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认为如果我没有履约,则双倍反还定金。但是,向开发商所交定金是我的(这部分定金已作为房款了,而且超过房价的1%),这样,我就可以不过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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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几种: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二)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应确认无效。因此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非法目的,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共有人如果对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按份共有。而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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