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有谁说说看?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哪些合同必须经过公证的?
全部2个回答
-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合同订立的条款应该严谨、周密,而且签订合同者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具备了一定条件,合同才有效。首先,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其次,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另外,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再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合法)。签订合同双方应该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现行新合同,并且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其原因有三:一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应该交付给买受方,这样才能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该是现实存在的物。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造中;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方在接受标的物后,尚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需要支付;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既可以在取得房屋前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价款。前者是在取得标的物之前的分期付款,而后者是在取得标的物后的分期付款;三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功能在于出卖方向买受方融资,以满足买受方资金不足的需要。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功能在于买受方向出卖方融资,以满足出卖方资金不足的需要。
相关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答: 只要是合同,就有依法解除权,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存在解除权。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解除,指当法律上的原因出现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行使...
-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条件都有什么?怎么规定的呢?
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难成一致该如何办首先,无论是购房契约本身,还是其补充条款,双方都必须达成一致,即契约是两厢情愿的,只要一方对其中的某一条款不同意,商品房的买卖就...
-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有哪位能说说看?
-
问问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
乙方未按认购书约定期限和条件交齐首期房款并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请问我能认定该认购书无效,并要回定金么?
答: 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应的,当乙方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认购书才会失效,所以没办法要回定金
-
去那里却发现并不符合交付条件,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超出60日可以退房,请问我如果要退房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