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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亲戚已在三个月前背着我补办了房屋产权证,是否可以私自出售该房屋?补办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可以立即用于房屋交易?

我有一二手房卖于一亲戚,所有手续己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也已过户。当初双方言明,在该亲戚尚未交款之前,一切交易恁证均由我保管(包括产权证)。但我最近发现,该亲戚已在三个月前背着我补办了房屋产权证,并将该房屋转售于他人。请问,该亲戚在尚未履行与我的交易(付款)之前,是否可以私自出售该房屋?补办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可以立即用于房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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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7 热心网友

    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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