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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月29日通过一中介与购房人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购房人先付2万定金,再付35%首付款后到房产局过户——南京

我8月29日通过一中介与购房人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购房人先付2万定金,再付35%首付款后到房产局过户,(中介未注明什么时候去过户),过户后付剩余房款,留2万尾款至2009年12月20日交房时付清。但因当时购房人只带了4000元,同时口头承诺8月30日将剩余定金16000元付清。 合同规定,购房人违约,房主不返还定金;房主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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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2 热心网友

    您好,您可以不退还购房人的4000元定金,再要回剩余的1万6千元可能性很小,通过法律胜诉的几率也很小。合同已经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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