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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96年向别人在老家县城买了一块宅基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请问那人的拆迁补偿证有法律效率吗?

我父亲96年向别人在老家县城买了一块宅基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由于我不在老家工作,就一直没有盖房,前两天有一人拿着好多年前县政府的拆迁补偿证说那块地是补偿给他的,我家人去土管局查询,那块地的使用证只有我父亲的名字,请问那人的拆迁补偿证有法律效率吗?我们应该怎么去维护我们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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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一般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所以你这也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且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他的协议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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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热心网友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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