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土地 > 临江自建的房屋(宅基地只有一份土地证)拆迁是按照上海市统一的补偿标准还是各个区县甚至各个镇政府有自己的标准?范围之外的另一栋建筑可不可以不用拆迁?

临江自建的房屋(宅基地只有一份土地证)拆迁是按照上海市统一的补偿标准还是各个区县甚至各个镇政府有自己的标准?范围之外的另一栋建筑可不可以不用拆迁?

我家在一个老镇上,临江自建的房屋(宅基地只有一份土地证)。现在这边要加高防洪墙,另外要在江边建造一条公路(此处欲开发旅游业)。现在按照规定是沿江10米内要拆迁。我想请问:一,拆迁是按照上海市统一的补偿标准还是各个区县甚至各个镇政府有自己的标准?二,我家有两栋独立的房屋(内部相连),其中一栋量下来最远处离江12.5米,另外一栋在12.5米之外,我想请问,范围之外的另一栋建筑可不可以不用拆迁?(补充:我家建筑比较多,临近的家庭建筑在10米外的此次不拆迁)谢谢各位律师!

全部3个回答

  • 头像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一般情况下,如果各区都有各区的标准的话,应该是按照区部门制定的补偿来,但是如果对于补偿不满意,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 头像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由于比较的复杂,建议电话沟通

  • 头像
    * 热心网友

    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