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徐州经济开发区大庙镇后坝村的,现在我们的土地要被征用,绿地用来开发商品房的,请问该怎样赔我们
我是徐州经济开发区大庙镇后坝村的,现在我们的土地要被征用,绿地用来开发商品房的,请问该怎样赔我们
全部1个回答
-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相关问题
-
【中南菩悦文澜国宾】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
答: 有的 五证齐全,如果不符合可以直接举报
-
【环球港湾】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呢?
答: 新楼盘五证不齐全是不能出售的。
-
【保利和光晨樾】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呢...
答: 能开盘正常售卖的都是有证件的
-
【中建朗诗龍宸壹號】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
答: 现在必须五证齐全才能销售,不然不让卖
-
开发商利用村民土地建造商品房,有一块地方是给村民盖的安置房,请问这种房子可以买吗?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答: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的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
-
三层以上是经济适用房。开发商说已经交过土地转让金了。2.商铺有产权么,3.拆迁补偿是按商品房补么
答: 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售或购买房产的一种交易行为 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1. 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