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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中介的霸王条款?二手房居间合同霸王条款不能认 合同签订注意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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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 热心网友

    在二手房交易中,通过居间方式进行房屋买卖,已成为目前房屋交易的重要途径。虽说进行居间的中介公司,应诚信守法的促成交易,并据此取得相应报酬,但还是有中介以收取服务费为目的,设置霸王条款,置被服务对象的利益于不顾。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时候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细读条文,慎重签约,避免落入合同陷阱。二手房交易中居间委托协议或居间委托合同中通常会有的霸王条款如下:1、为确保房屋买卖成交,买方需在签订合同前交付承购意向金。2、如买方反悔,未于约定日期至房产方签订买卖合同,致无法完成买卖事宜,买方将诚意金支付给中介,作为违约赔偿。3、委托成功,买卖双方均按房屋成交价的1.5%比例支付佣金给中介方。4、买房支付房屋承购意向金1万元,并同意以约定的房价、付款方式,在中介机构通知成交后当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5、卖方收到定金后,借故中止售房将加倍赔偿定金,中介方有权分享其中12的违约金;买方未能如期签订售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卖方的定金不予退还,由卖方与中介平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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