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法律纠纷 > 我刚支付了一套房子的定金5万元,而开发商并没有在签订的风险告知书里面体现这一点,请问我能根据开发商没有尽到风险充分告知的责任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中止履行购买合同吗?

我刚支付了一套房子的定金5万元,而开发商并没有在签订的风险告知书里面体现这一点,请问我能根据开发商没有尽到风险充分告知的责任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中止履行购买合同吗?

我刚支付了一套房子的定金5万元,还没有付清其它的款项,现在发现这个楼盘附近要建全市的燃气基地,而这个燃气基地离本楼盘最近处不超过1公里,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这个原因让我不想继续购买这个房子,而开发商并没有在签订的风险告知书里面体现这一点,楼盘的销售人员也没有说明这一情况,请问我能根据开发商没有尽到风险充分告知的责任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中止履行购买合同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3****2 热心网友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