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其亲属知道后要求马上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者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请问此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者办理该房产过户合法有效吗,会牵连到已经抵债过户的房产吗?

其亲属知道后要求马上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者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请问此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者办理该房产过户合法有效吗,会牵连到已经抵债过户的房产吗?

公司法人跟银行借贷(主要用于公司经营,个人提供了担保,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之前已经向亲戚(弟兄)借款,有借条,当时借款时有协议说明是将该房产抵押给亲戚的,因为借款时房子是按揭贷款的,所以房子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因该法人公司经营不善,跟银行贷款面临无法偿还。其亲属知道后要求马上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者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请问此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者办理该房产过户合法有效吗,如银行起诉该公司法人,会牵连到已经抵债过户的房产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9****8 热心网友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