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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贷新政,我被开发商告违约,我违约了吗?有没有网友晓得?

 我于今年4月初签了一份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我借了钱交了两成首付,余款在银行按揭,申请贷款的资料也交齐了,但是4月中旬房贷新政出台,90平以上房屋得交三成首付才能办银行按揭,我已无力再补交一成首付,无奈申请退房,但是开发商不同意,还是坚持催促我补交,但是我实在是没钱,也借不到了,所以事情一直没能解决。七月份后去找开发商谈,他们就开始不理我了,就说走法律程序,要告我违约,当时我也没放心上。九月初,我借到了点钱,加上这几个月赞的,够补一成首付了,但是开发商却不同意,坚决要上法庭处理,让我很困惑。现在我收到法院的传票,被起诉违约了,我真违约了吗?请各位好心朋友帮我指点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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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热心网友

    题主好,据我的了解房子贷款没下来的解决方法有这些:1、开发商原因假如开发商销售没有预售许可的房子,银行在审查的时候会发现,将不予批贷,或者是开发商没有及时上交贷款材料引发房贷无法正常办理。这个时候属于开发商原因造成双方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首付款。2、卖房人原因对于涉及到共有产权的房子,卖房人在隐瞒共有产权人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购房人,这个时候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了。这种情况是由于卖房人隐瞒共有人真实信息造成的违约,购房人可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但愿我的答案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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