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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签订了认购书交了定金,可以吗?故申请于2014年10月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在广州买房,未满三年社保但是房地产商把房子卖给了我,和我签订了认购书交了定金,现在想退回,可以吗?(签订了特殊要求:由于广州限购政策,故申请于2014年10月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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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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