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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1日至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之日止按买人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们是二OO九年七月一日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与同年七月三日交付了首付款。合同中交房期限为二O一O年十月八日,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1日至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之日止按买人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可到目前为止因开发商的原因我们还不能办理初始登记。前期已有部分业主起诉开发商,并已判决开发商按合同赔偿。可对我们没有参与诉讼的业主不与赔偿。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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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热心网友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国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4.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5.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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