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05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没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出让地段的规划设计条件,并且没有办理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直闲置,没有开工建设,2011年青岛市国土房管局能够办理该宗地的房地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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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所提问题不够明确,我们无法知晓具体地块,不能做出准确答复。建议提供详细资料后,再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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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没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出让合同有效吗?[青岛]
答: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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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跑土地手续,规划局出设计规划条件时候的测绘和国土局的测绘有什么不同?
答: 两个单位都有测绘队。规划局的测绘是对城市整体部局进行规划、测绘,划出城市规划平面图来。国土局测绘则是根据规划局的规划图对用土地单位的申报进行局部位置、面积的测绘并附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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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_合肥
答: 是不能变更的除非报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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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合同的时间,而是以建筑物报废为合同终止条件,请问法理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另外签名处,能否收回土地
答: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