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商品房降价法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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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处商品房期房,签了认购协议书,并且开具有发票,五证不齐全,现在房子降价了,可以申请退房吗
答: 一般不可以退。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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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降价后有补偿吗?-广州
答: 这个您得跟开发商沟通,正常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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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降价后有补偿吗?-广州
答: 购房者,应当尊重合同契约对于价格和价值的约定,相应承受房价涨跌起伏的风险,这就是“契约精神”。住房是商品,是商品就有涨有跌,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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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了能推翻认购协议吗?,交了定金,或是交了部分房款,但没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期房子降价了或涨价了,再签合同时房价应该按现...
答: 你好,在没有签正式商品合同情况下,重点就是看认购协议书上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来说,如果是没有缴纳除定金之外的房款,若交纳的是定金,买房者与卖房者均应该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买房者违反合同,所交定金不予退还;若开发商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如交纳的是诚意金或预付款,若双方未最终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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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人购买的房子两年没有交付使用,且开发商经过两次降价并重新签订合同和协议,在钱第二次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第一份合同作废了
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规定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根据上面的法条我们应当看到,日期对合同生效的影响限定于以下几点: 1、双方没有约定的,法律默认日期对合同生效无影响。 2、双方在合同中除了规定了生效日期无其他条件的,按日期生效。 3、除了约定生效日期外还有其他生效条件的,如果约定同时满足所有条件时生效那么日期到达时看其他条件,如果任一条件满足生效,日期满足时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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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州人,我想问下去年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降价后 有补偿吗?
答: 购房者,应当尊重合同契约对于价格和价值的约定,相应承受房价涨跌起伏的风险,这就是“契约精神”。住房是商品,是商品就有涨有跌,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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