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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中介处签了《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购房人给了部分定金加欠条,今天突然说不买了,该如何处理?

1、如果对方迟迟不付余下的定金,是否有权取消合同? 2、如果要取消合同是否需要到房产局销件? 3、两证在中介处,什么可以拿会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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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经纪人

这样就是对方违约,只要到约定日期对方不付余款就可以申请撤件,违约中介自然会还你的证件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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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勇 经纪人

    乙方违约您有权不退还定金,并追加赔偿。您的两证还在中介则说明还没有进件,可以随时去中介处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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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巧玉 经纪人

    1、如果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剩余定金,可以取消合同!让中介与客户沟通,问清原因;2、存量房合同如果已经在房产局备案,则需要去房产局办理撤件;3、合同取消,三方将合同在中介处撤销,让中介将证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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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军 经纪人

    这样就是对方违约,只要到约定日期对方不付余款就可以申请撤件,违约中介自然会还你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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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买方违约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随时可以要求中介归还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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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保留证据,定金不退,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已交件,要销件交件。证件可以要回,要让中介证明是对方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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