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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二手房买卖办理公证就可以吗?

我有一套房子,买家付完定金,买卖合同也已经签订,但是买方说自己是跟小三买的房子,现在跟前妻还没有离婚,所以暂时不办理过户,合同中选择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办理完成后付清余款,这样的条款对我卖方有没有坏处?不懂法律真的是很迷茫啊~~~~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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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南 经纪人

    对你的影响不是很大、直接办理公证、就是你限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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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红 经纪人

    你好,安全没多大问题,主要是没法过户,你在买房就是二套房,首付和利率要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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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刚 经纪人

    如果您卖的是公寓,对您没有什么坏处,其实风险在买方那边。当然如果您卖的是住宅,牵扯一个限购问题,将来如果迟迟不过户,可能就影响买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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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小磊 经纪人

    安全上问题倒是不大、但是你想再买房就属于二套房了、首付和税费相对都会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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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春 经纪人

    如你在买房就属于2套了房管不是看你是否公正二手看你名下有房么?没过户你就是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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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昂志勇 经纪人

    对你很不利啊,如果你要再买房子,那你就限购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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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国君 经纪人

    嗯,小三房真不好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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