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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买我的房子,可是他是苏州户口,现在南京要有一年社保才能在买房我可以解除合同吗?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全部5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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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伟 经纪人

    亲,这看对方社保有没有满一年,没有满一年的话就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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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状 经纪人

    你好!可以解除合同的,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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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维敬 经纪人

    现在南京还可以补税保,签了合同,你解除合约可以经过三方洽谈,当然对方同意的话可以节约,要不然就要以违约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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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兵 经纪人

    您好,你客户这边条件不够,可以解除,不用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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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如果你们已经签完合同了,因为他再南京没有满一年的社保而导致合同没法继续执行,那是他的原因,如果你想追究,那是他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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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本良 经纪人

    人家有办法搞定就行了,对吧,你这不卖就是你单方违约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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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丹丹 经纪人

    看合同上有没有提到这一点,最好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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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胜 经纪人

    如果他没有购房资质那是他那边的违约,如果他能够补交社保有购房资质就不一样了,看最终结果才能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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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春艳 经纪人

    你好,这个不算违约,因为是他没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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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胜磊 经纪人

    如果对方社保不满一年,你违约不会有违约金,满一年就是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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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昌辉 经纪人

    你好。如果当地买卖房屋因为限购了。买卖不了,是可以正常解除合同的。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下家提出来解除合同,你可以追究他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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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东 经纪人

    您好你不需要付违约金的,买方没有资质购买你的房产,是对方违约,退一步讲你们应该坐在一个和平解决这个事,你们签合同时候不是有免责吗,可以跟它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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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宝根 经纪人

    如果对方社保满一年了,那您就要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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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江 经纪人

    这要看情况,他现在能不能提供一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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