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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4年3月签,交房时间2015.12,已交首期款,现开发商要求交维修金及契税,这两个可后交吗?

签合同时间14年3月22日,约定交房时间2015年12月,首期款已交(为第二套)。现开以商要求我去交维修基金及契税,这两个不是在交房后才交的吗,现在可以不交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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