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代妈妈(房屋所有人)签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收了定金,后由于母亲在外地赶不回来,下家及着买房,与下家沟通后,同意解约并在中介签署了解约协议。事隔2个月法院来了张传票中介起诉我要我支付居间服务补偿费,相当莫名。我签字时并没有委托书和公证书并且房产证上也没有我的名字,我签的是无效合同吗?要付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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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定金法则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就可以了 除非你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上述违约金不足弥补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