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区房屋买卖

帅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为我解答疑难问题,你的回答让我茅塞顿开,太谢谢你了!问题回顾;我有一套房子在县城拆迁区,此房属于经此买卖的,不能办过户手续。去年7月,我在不知哪年拆房的情况下,因急需用钱就将房子以15万卖给了我弟弟。但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更没有办过户手续。谁知今年春节前就决定要拆房,此时房价便翻了一番,拆迁后补偿的新房价值30多万,见状我凭着房屋所有权向弟弟提出了要回房子的要求,并答应以2分的利息返还已得的15万元。可他不同意。请问,我坚持要回房子算违约吗?要算违约的话,违约金该怎样计算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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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东卫 经纪人

    这个属于良心问题了,签不签协议都无所谓,兄弟情义比钱更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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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彦强 经纪人

    如果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更没有办过户手续,在法律上你还是产权人。房子还是属于你的。如果你承认有这样的买卖关系,那就有效。房子当然就变成你弟的。赔偿款当然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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