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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庭采用强硬手段,迫使房主签订拆迁协议。法院法官代替开发商进行的压价。可以追加赔偿吗

法院执行庭采用强硬手段,迫使房主签订拆迁协议。后来,发现补偿低于前面和后面签订协议的人。法院法官代替开发商进行的压价。可以追加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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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您具体是什么情况啊,这样看情况而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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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要求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并额外要求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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