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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在东莞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商品房(三楼)那时房子还没建好(合同注明2013年6月前交房)能理赔或退房吗?

!我于2011年在东莞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商品房(三楼),那时房子还没建好(合同注明2013年6月前交房),只能参观样品房.我前天去看房时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的外围上建了一条长五米,宽一米的琉璃墙做装饰,在外面一眼望去是很很漂亮,在房间里向外看,挡住了我两个窗户的三分之一,室内的光线不是很好,而且站在窗边向外看,给人很压郁的感觉。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能理赔或退房吗?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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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j 热心网友

    之前那么便宜买的,现在涨那么多了,还舍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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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f 热心网友

    退房呀哥,开发商很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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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4 热心网友

    退房流程四步走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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