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过户更名 > 并向自称房主爱人的陈姓男子交了一年房租24000元和2000元押金,当时对方出示了该房的产权证复印件并承若将不用的家具搬走。我想咨询下真正的房主有无责任。

并向自称房主爱人的陈姓男子交了一年房租24000元和2000元押金,当时对方出示了该房的产权证复印件并承若将不用的家具搬走。我想咨询下真正的房主有无责任。

你好,我于2013年10月18日通过58同城租赁了一套房屋,并向自称房主爱人的陈姓男子交了一年房租24000元和2000元押金,当时对方出示了该房的产权证复印件并承若将不用的家具搬走。可是过来两天我拿着他给的钥匙进门后发现家具还没般,于是打电话但再也无法接通。我发现上当受骗于是报警了。我想咨询下真正的房主有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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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3 热心网友

    房租中途退押金: 必须和房屋所有人协商。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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