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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6年买立一套房子,该房子以前性质是商品房,现在该房屋要拆迁立,请问赔偿时要当时的房东方到场吗?

我06年买立一套房子,该房子以前性质是商品房,后来房东为了个人原因改成了民房性质,导致我买过来时不能过户了,后来就做立公证,现在该房屋要拆迁立,请问赔偿时要当时的房东方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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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房屋已经抵押了,没有经过银行同意或者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过户到你名下的。如果还清贷款或者银行同意,经过你父母同意,可以将房屋过户到你名下,以后你父母就不能再干涉该房屋。 2、过户到你名下,必须经过你父母都同意。 3、不太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3,假如在未还清贷款前,银行同意过户到你名下,今后拍卖房屋,支付拍卖费用和归还贷款后,剩余的钱应该是你的。 4、过户到你名下后,房子就是你的,你父母不能再分割。 建议由你父母还请银行贷款,再把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但这需要你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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