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聘纠纷

我租赁营业的门面方已经七年,今年年底有事要转让,已经和房东讲好转让的所有事项,房东已经同意,按照我们这里的市场我们经营这么多年,已经是个老店(房屋大小,使用面积5层,一层70多平方),转让费用最低也要6-8W,我们已经联系好转让的买家,价钱已经定了7.5W,在我们和房东商议的时候又来一个要接房子的人,这也算我们的失误,直接让房东这这位见面,然后房东和这位新来的(暂时称呼:丙)丙商议,丙给房东好处,房东答应,结果房东很无理的理由叫我们退房,要不房屋的装让给丙方,请问下我的转让费用是不是受法律的保护?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商铺转让费究竟是什么性质,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尽管行业里转让费是通行的做法。因此以往转让费法院的诉讼是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我认为转让费可以有两种解释,一、转让费是装修的一部分,因此当上家连装修一起转让给下家时,自然要付相应的装修成本。二、商铺地段的人气本身是上家通过一定时间的经营的积累形成的,因此下家接受商铺后,虽然租金是支付给房东的,但通过上家积累的无形的商铺商业价值是需要给上家一定相应补偿的。这种说法很多人认同但法律上依据不足。三、我们说房东出租给承租人是有选择的,而租客承租好地段的商铺也是有选择的,根据法律当承租人承租某处商铺时取得了相应的承租权,当合同期未满,承租权可以转让时,上家的该承租权就有一定相应的价值,而下家取得该承租权,即所谓优先承租权是要付出一定对价的,该对价我们认为就是转让费。因此,如果您的租赁期未到,房东无理由的让您退租,则房东违反合同,您完全可以假意不退,要求继续租赁。此情况下房东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您拥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方要取得该权利只能从您手里受让。

  • 了解ta 头像
    李宝 经纪人

    看你合同还有多少年,如果还在你的租赁时间里是可以收到的,但是如果没有续租合同就很困难了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