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税金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有一房屋(是我名下唯一的房屋),2000年买入的,84平米,当时总价只有三十万左右,现在想出售后换大点的房子.现准备以170万左右出售.在我名下只有这套房子,但我爱人名下也有一套房子,我俩的户口都在拟出售的房屋内且只有我俩的户口在里面.请问按现行政策,作为卖家的我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另外听说由于当时买入价和现在的出售价之间的差价也要另得纳税,请问是这样的吗?还有我在卖房以后以我的名义再买房的话,是否可以享受退税的政策(如可以,请具体介绍一下)?不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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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贤灿 经纪人

买房需要承担个税保证金1%。如果是住宅的话是没有差额营业税的,再买小于144平米的普通商品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半征收为1.5%。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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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俊 经纪人

    您好,在成都这个市场上,卖方是不用承担任何税费的,在税务局打出来的单子上面,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您们卖方的名字,但是在成都这个市场上都是有买方这边承担的,您这边除了一个中介费其他的都不用承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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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贤灿 经纪人

    对不起,是卖方缴纳个税1%,打错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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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贤灿 经纪人

    买房需要承担个税保证金1%。如果是住宅的话是没有差额营业税的,再买小于144平米的普通商品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半征收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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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林 经纪人

    您好!您的房子是那里的啊?在成都一般卖不承担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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