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房产网 > 宜春房产问答 > 宜春其他 > 宜春法律纠纷 > 有关于再婚丈夫去世后房子继承的问题,希望得到详细解答我是江西宜春

有关于再婚丈夫去世后房子继承的问题,希望得到详细解答我是江西宜春

我丈夫是2007年2月17日因病去世,留下福利房一套,面积有60平方米左右。他以前是离婚的,当时是单位租房,夫妻双方单位只有一方可以享受单位租房,他们的房子是女方单位的房子,他自己单位就没有房子,因此离婚就没有房子住,在当时有一位好心的同事经单位劝解把自己的房子让给他住。他在和我结婚前已经患上了轻度的精神分裂症,结婚后越来越严重。后来单位改制,买了百分之60,他死后我又买了百分之40,现在他前妻自己买地建了房子就将当时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卖掉了,我丈夫和前妻生一女儿,女儿抚养权在离婚时判给了他前妻,我和丈夫生一男孩,现读大学二年级,请问,这个房子的继承权是按怎样的比例分?      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