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房产问题

我这遇到了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您。我这4月底在郫县买了一套期房,要明年底才交房,首付和月供都是由我来承担的。但签合同时写了女友和我的名字,现在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了我两分手,我们想把房子的事扯清楚,她也同意愿意配合我一起处理,而购房合同上明确写了开发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减名。现在我想请问我该以什么方式来处理呢,可否写一份关于她放弃产权的协议书然后去公证呢?如果是放弃产权,那她的那份产权是属于以赠与的方式归我么,因为感觉赠与的话相关费用还是挺高。或者我们可以协商各自对产权的占有比例么,但是我们的购房合同写了我们各自占50%,如今再私下协商的话,有法律效力么。或者有更好的解决方式么,望回复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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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可以签订协议。 你好,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要求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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