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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本人是上海人

5月通过中介与房东签订了买卖居间合同,约定7月签订正式合同并交给房东5万元定金。但是合同中未就过户时间问题进行约定,包括什么时候交剩余的款项都没有约定。现在房东和我们在过户的时间上有比较大的分歧,无法协商解决。请问此份合同属于哪方违约,合同上写的中介费损失应由哪方承担。如果合同作废我们能不能要回我们之前支付给房东的5万元定金?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汪俊鹏 经纪人

    这个有什么好纠结的,7月签正式合同,那时候吧时间定下来,房顶不同意不签,那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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