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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我于2009年11月27日通过中大恒基,我与卖方、中大恒基三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居间合

我于2009年11月27日通过中大恒基,我与卖方、中大恒基三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居间合同,给卖方交了一万元的定金,并缴纳了两万九千的中介费。约定好第二天打款。但是第二天卖方说他的房子的租户要买房主与我们签订好合同的房子,因此房子不能卖给我们了。卖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违约?我们怎么才能要回我们所缴纳的定金和中介费?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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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违约,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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