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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纠纷问题本人是山东威海

我和老公买的他们公司的顶账房,过户是直接从开发商过给我们的,办房产证签的购房合同是30万,但是我们真正跟他们公司买的是25万,我们又跟他们公司签了一份合同,他们领导一开始答应我们是24万,房产证已经办完了非要加一万,然后这份合同财务在写的时候单价是按25万算的,总价写的24万。当时觉得也没事,反正我们承认最后给他25万,前期我们交了20万,写了一个4万的欠条,现在的情况是他们领导和老公闹翻了,让我们赶紧还债辞退老公,但是这个领导现在要我们按30万还,否则要把房子收回去,我现在的几个问题是: 1他有权收回我们房子嘛? 2我们准备把余下的欠款还清,我们和他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率吗?单价和总价对不起来有影响吗? 3他要求我们按30万还对吗?我们应该按多少钱还? 4如果他把房子收回去,我们按24万算,给他写的欠条4万,我们已付20万,但是有两万五当初他没给我们写收据,收据只有17.5万的,他退钱给我们假如那2.5万他不认账,我们可以拿合同和欠条对账证明我们已经交了20万吗? 谢谢您,碰到这样的事情很着急,如果房子收回去,我们装修的钱就扔了,如果按30万还,我们觉得很冤,期望您的答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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