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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广东江门 遗产继承人已死亡但由于历史久远其他继承人已无法提供其死亡材料的问题

被继承人已死亡,留有房产一套,其配偶先于其死亡,有四仔二女,其中一女于1977年已死亡且无直系血缘的子女,由于历史久远,其他继承人已无法找到此女死亡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公证处无法办理公证,请问还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办成此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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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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