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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不租了,但是承租方说违法了之前签的合同。 本人是江西宜春

情况大概,我家在市区有个门面,是老房子,在05年发生火灾,被烧了,我们市不允许再建房子,就空在那里了1年左右,后来又个姓陈的店主,说想租,他可以走关系,帮忙重新搭个铁皮房,继续营业,然后签订了合同,条件是, 1除非是重新建房,赔偿他搭建铁硼的费用, 2,租赁期间,他可以转让,租金不得增加,我方租给他收一年7000元租金,他再租给第三方收3万一年, 现在是我方都租给他5年了,房租一直没涨,想自己建房或者开店,但是承租方一直凭借当时订的合同,说除非看到建房许可证,不然就一直这样租下去,当时签的合同,可能太死了,根本对我们限制太多,我父母都不认识字,还是请我小叔写的,没有经过法律认定,和 的公证。 请问,这种情况我方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要求终止合同,马上又要到交房租的时候了,不想再租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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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建议把原始合同给 看下,在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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