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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2013年5月份与开发商签订了一套购房合同协议书。收房时间是2014年9月份,但是到了收房期开发商都

2013年5月份与开发商签订了一套购房合同协议书。收房时间是2014年9月份,但是到了收房期开发商都还没开始动工盖房,故2015年1月份通过多次电话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当时开发商也同意退房退款,可是到现在都还没收到开发商退回的一分钱。我想上诉开发商,但是我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十万块的首付款收据原件都丢了。我手上只有复印件能不能作为上诉的依据?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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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建议收集好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追讨。 委托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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