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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我老家是村子里的,后来在镇上买房子,卖方在卖房子的同时转让几亩土地给我家,并写了转让土地协议和

我老家是村子里的,后来在镇上买房子,卖方在卖房子的同时转让几亩土地给我家,并写了转让土地协议和房子的范围,我家留的原稿,他家与第三方证明人家保留复印件,第三方证明人是镇上的干部。但是由于我父母法律意识薄弱,所以协议书上的土地转让并没有写清楚转让年限,只写了转让的土地归我们所有,(农村人没有法律意识,认为土地是自己的,给别人就是永久给,没有年限)而且当时也没有去村委会登记土地使用变更手续。买房到现在已经六年,这些地一直归我们种,但是现在修高速铁路,占用了其中的一部分土地,涉及到补贴问题,卖方又想收回这些地,他认为这些地还是登记在 他家户口名下,协议没有法律依据。当时协议上的违约金是一万,他威胁我们说把所有的土地全收回,并且我家门前的人行道和我家屋顶(协议上所说:三间房子三层。他认为没有写屋顶,屋顶归他所有)全收回,给我家违约金一万。他家把土地转让给我家,我家也是正当使用,一直耕种,并没有建房什么的,我们家也完全有劳动力,而且受益人应该是承包方(我家)。按理,在--让土地的7天有效期内应该有发包方(卖方)去村委会或者政府做变更登记,但是问题是并没有登记,而且协议并不很规范。不知道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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