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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律师我与他人商谈关于一套无房产证的市售公用住房买卖事项,整个过程都没有中介或第三者参与,其间

我与他人商谈关于一套无房产证的市售公用住房买卖事项,整个过程都没有中介或第三者参与,其间我们都是口头商谈没有任何文字记录,我也没有口头答应过或提过对方房子买卖不成,我要作什么补偿问题。房子是我的,他想买。后来,对方拿了一份错漏百出的自称是他花了壹仟元请 写的购房合同要与我签约,后来我查了下相关法律发现这种无证房卖买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故以此为由拒绝了对方签约要求。对方以是我叫他请 写合同为理,向我索要这壹仟元 费,并要给他壹仟元红包。 因他同时也是我的租户,就租住在这套房子,现在我依合同约定,合法提出解除合同,给一定合理期限,让他退房。但他以不给2000元,就不搬。相威挟,有电话录音为证,请问对方是否构成敲炸勒索末遂罪?我该怎么办?我很害怕对方对我人身进行伤害或故意损坏我的房子。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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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合同是他主动找 写的,你无需负担费用 属于一般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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