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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二手房交易中买家违约,卖家想收回房产

2013年左右买一个二手房,卖家有贷款,按照买、卖、中介三家合同约定,由买家支付贷款,买家因工作繁忙,贷款逾期6次,都是在次日还清,确实造成违约。房屋自合同签订后,买家装修并入住至今,并负责还贷。现买家想一次还清贷款,卖家以违约为由,不配合提供资料,估计是想收回或收取费用。买家想履行完该合同,请问若打官司,买家赢面有多大?买家原来支付给卖家的款项及银行的贷款可否收回?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吴明 经纪人

    按合同 这种情况属于卖房违约的 你这边胜算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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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4 热心网友

    对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起诉撤销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话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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