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法律纠纷 > 江苏苏州房产纠纷-我是2016年3月份购买二手房,6月份已取得产证

江苏苏州房产纠纷-我是2016年3月份购买二手房,6月份已取得产证

我是2016年3月份购买二手房,6月份已取得产证,购房合同上约定是10月31日交房,现已到期,但是原房主以他新购买的房屋未装修完成为由不肯搬走,我们现租住的房屋12月31日到期,双方协商不成,这个要怎么解决,报警的话警方会处理吗?如果起诉的话时间要多久,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o****9 热心网友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可以要求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或者要求赔偿违约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