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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福建泉州 拆迁安置房买卖

我们家于2010年因为拆迁安置,回迁房刚建好,按当时的拆迁补偿协议,以一平方换一平方,我们家总共分到360平房的房子。我公公有两个孩子:我老公和他姐姐,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的时候,我公公析产分了36平给我老公,25平方给我大娘姑。选定安置房后不久我公公就突发疾病死亡,原房产证上只有我公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问题是我们除了原来赔偿的360又额外用优惠价扩购了200平的面积,其中析产给我老公的36,扩购108平,析产给姐姐的25平,又扩购了71平,一套公公的名字扩购了21平。现在除了我老公的144平,婆婆住的一套113平的其他三套想出售,现在两证还没出来,买卖过程中碰到继承,析产问题怎么办,税率和所得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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