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其他 > 长沙法律纠纷 > 长沙市有关房屋财产纠纷继承权的问题!

长沙市有关房屋财产纠纷继承权的问题!

我以自己为例说明,继承人有母亲,老婆,4岁的女儿。两套房子,一套是我的名字,一套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是我母亲名字那套房子是农转非占地分的房子,房子面积以我,我母亲,我父亲所分配。我名字下那套房子是单位分配的。 我老婆的户口没和我在一起,我女儿的户口和我在一起。 以上为说明情况。比如我死后,谁是第一继承人。如果我女儿是第一继承人,女儿的监护权应该是归老婆,那我老婆是否有权变卖房屋?或者是否可能等我女儿18岁之后在把我名下房子转到我女儿名下? 然后我母亲名下那套房子当我母亲百年之后,我老婆或我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或者说我母亲是否可以把继承权留给任何一个人?不知道以上我有没有表达清楚,希望能等到详细点的解答。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