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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甲承包了一处村集体所有的荒山,后因城市建设该荒山被征用。村委认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应属于村委,并由村委统一分配。请问:村委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甲承包了一处村集体所有的荒山,后因城市建设该荒山被征用。村委认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应属于村委,并由村委统一分配。请问:村委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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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补助费应属于承包人。, 土地补偿费才属于村集体统一分配的。村委做法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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