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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问题-A某与B某系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2001年),A某将夫妻共同房产卖给C某

A某与B某系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2001年),A某将夫妻共同房产卖给C某,当时B某在长沙一直不知道。2005年A与B离婚,离婚时A对B说该房出租,租金作为小孩子的抚养费,B某信以为真。因无法过户,现房屋产权一直是A某的。现A某要求分割该房产,才知道A某已于2001年将房屋卖给他人。请问:1、B某如以其不知情,起诉A某,并将C某作为第三人,能否取回该房屋;2、如果A某将该房产过户给其儿子,B以排除妨碍起诉C某,是否可行;3、对于A某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一房二卖,对他会有什么不良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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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3 热心网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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