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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房产赠与-基本情况:(1)、房屋产权证是丈夫的名字,共有人为妻子、儿子。

基本情况:(1)、房屋产权证是丈夫的名字,共有人为妻子、儿子。 (2)、产权证取得时间为2008年8月12日。问题:(1)、丈夫打算放弃自己的产权权利将其赠与妻儿,这种情况可否办理赠与手 续? (2)、若赠与关系成立,这是否属于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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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 热心网友

    可办理赠与,需过户。房屋过户涉及税种较多: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等。可以肯定的是,个人所得是就所得超过一定金额征收的一种税,无所得则无个税,至于其他税种是否免税,可详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http:blog.chinacourt.org?1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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